福莱蒽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27  福莱蒽特(605566)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福莱蒽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注)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58,581.1158,581.11
编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2,784.2522,784.25
3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6,761.556,761.55
4补充流动资金公司9,278.169,278.16
合计97,405.0797,405.07

注: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将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58,581.1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17,052.56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募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投入金额投入进度
1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58,581.1158,581.111,348.762.30%
2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22,784.2522,784.255,405.8923.73%
3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61.556,761.551,019.7415.08%
4补充流动资金9,278.169,278.169,278.16100.00%
合计97,405.0797,405.0717,052.55-

三、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
2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
3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延期原因近年来,染料市场竞争激烈,下游市场产品供应量大,销售有所放缓。“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40,000吨分散染料的生产能力,目前在染料行业阶段性的低谷期,公司现有产能已足够满足销售所需,公司基于投资效率及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的考虑,拟延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周期。

2、“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延期原因“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中间体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目前已完成建设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厂区的建筑主体框架结构并着手安装了部分设备。由于相关硬件设备及配设施安装工程较复杂、周期较长,导致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缓。

3、“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在实施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冲击,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宏观经济压力等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该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有关论证

1、“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

“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是在染料行业结构逐渐优化、行业集中度提升、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及政策大力支持行业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战略布局。同时,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增强及环保政策的日渐趋严,高端的环保型染料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此次项目的实施,是在公司现有的生产车间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染料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对中间体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

等生产设施进行重建,将公司现有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在扩大原有常规化产品产能的同时也扩大了高端产品的产能,以此建立自身竞争优势。公司不仅具备了实施本项目的各项必要条件,同时本项目也顺应染料市场的消费趋势和地方的政策规划。环保型染料未来仍然具有广阔应用空间,该项目实施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2、“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中间体配套生产能力,提升产业链竞争优势。染料中间体作为染料生产最主要的原材料,对染料生产具有很大影响。中间体在染料生产成本中占据了较大比例,染料生产成本受上游中间体市场波动影响较大,通过中间体项目的实施,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此外,公司现有的染料中间体虽大多由外部采购,但也有部分属于自产,而考虑到老的生产车间的规划布局不完善,导致中间体生产车间布局较为分散,不利于生产效率提高及统一管理。本次项目的实施,通过新建分散染料中间体车间,将原有的及扩产后的分散染料生产车间统一规划至新建车间内,通过统一生产及管理的方式,达到生产管理环保化、密闭化、管道化,提高生产效率,并强化升安全性,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相对顺利,延期主要是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所致,中间体市场前景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实施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3、“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研发创新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条件,通过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满足印染纺织行业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有利于提升印染效率、进一步提升绿色环保生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因素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冲击,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宏观经济压力等因素影响,投资进度有所放缓。公司技术研发能力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实施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经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分

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及“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成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