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年8月27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13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16%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9.4588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3.78元/股-13.88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3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1,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88元/股,最低价为13.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4 ,5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