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02  福莱蒽特(605566)公司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蒽特”)于近 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 持续督导期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福莱蒽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仍有部分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 保荐代表人徐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福莱蒽特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 行,由保荐代表人郭阳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徐峰先生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董超先 生和郭阳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徐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

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 日

附:郭阳先生简历

郭阳: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参与福莱蒽特主板IPO、海 森药业主板IPO、思看科技科创板IPO、福恩股份主板IPO、振德医疗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振德医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 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 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