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13  春雪食品(605567)公司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pringsnowFoodGroupCo.,Ltd.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567

目录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议案三: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四: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

议案五: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2议案六: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7

议案八: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8议案九: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9议案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4

听取: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 2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3、公司董事会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4、本次会议有关程序及会务方面的事宜由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门具体负责。

二、会议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在会议主持人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本次股东会设监票人、计票人共计3名,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组成,对投票、计票进行监督。

三、会议注意事项

1、股东发言应事前向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门登记,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或提出问题,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进行股东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会议发言。

2、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且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会议召开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A1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现场会议监票、计票人员;

(四)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题:

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0、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听取事项: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表决,统计投票,宣布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相关资料;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2024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阐述了公司未来发展方向、2025年度经营思路及重点工作。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坚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议案三: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于2025年4月29日,将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

2025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版)》,对“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予以更正。

上述报告及摘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四: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557,304.12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0,000,000.00元。

如在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需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依据以下指标公司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0,000,000.0003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165,199.49-34,686,272.8779,251,808.5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05,557,304.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0,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7,576,911.7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0,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284.46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提请股东会在批准上述方案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五: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评估,提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已

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0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德栩,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静瑜,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乔玉湍,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宋德栩、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静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乔玉湍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六: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规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则、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确认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1、确认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以董事身份2024年度津贴每人领取24000元。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除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外,同时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

2、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度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2025年度仍依照股东大会决议,以董事身份领取津贴按24000元(税前)/年/人确定,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除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外,同时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

3、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二):确认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1、确认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每人领取84000元。

2、确认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仍依照股东大会决议,津贴按84000元(税前)/年/人确定。

3、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七: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则、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24年度以监事身份每人领取了津贴24000元,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监事,除领取监事津贴外,同时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了薪酬。

公司监事会监事2025年度仍依照股东大会决议,以监事身份领取津贴按24000元/年/人确定,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监事,除领取监事津贴外,同时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议案八: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齐鲁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方式,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同期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固定资产借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九: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养殖”)拟在确定额度内通过相互提供担保,降低财务成本,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详情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因各自银行融资业务或采购业务等需要,预计未来12个月内(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相互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37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以保证、抵押等方式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前述担保总金额包含2022年3月2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披露的公司对春雪养殖的采购业务担保1,500万元,公告编号:2022-008。

(二)本次担保预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春雪养殖100%70.99%0万元6,500万元6.03%12个月
二、对公司的担保预计
春雪养殖公司不适用50.39%0万元2,137万元1.98%12个月

(四)担保业务内容:

1、公司为春雪养殖的担保,主要用于采购业务以及银行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齐鲁银行等银行);

2、春雪养殖为公司的担保,主要用于银行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维新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莱阳市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家禽屠宰;预制菜加工;预制菜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畜禽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178,670.77178,131.80
总负债87,839.3988,425.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4,221.5547,073.90
流动负债总额81,555.0682,327.88
净资产90,831.3889,706.32
项目2025年度1-3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50,702.22216,237.34
净利润1,125.061,103.89

(二)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

名称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仕敏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0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富山东路0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莱阳市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家禽饲养;活禽销售;饲料生产;兽药经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粮食收购;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35,161.2130,292.27
总负债24,961.8518,884.2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24,564.9018,474.72
净资产10,199.3611,407.99
项目2025年度1-3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33,869.93163,585.92
净利润-1,208.631,093.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春雪养殖采购业务提供最高1,500万元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内容经审议后于2022年3月2日披露,2025年度至今,春雪养殖尚未发生上述采购业务,担保协议亦未出具。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已签署的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将在提请股东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预计系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所涉对外担保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春雪养殖资信状况来良好。公司对春雪养殖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能够切实有效进行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益于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目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500万元(均是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5.10%,无逾期担保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收支(或借款)业务,为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基础上,开展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

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业务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三、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资产负债为基础背景,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针对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分管部门及人员,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开展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或借款)规模增长的实际情况而

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应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听取: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