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6-17  恒盛能源(605580)公司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证券代码:605580

2023年06月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向关联方增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06月26日13点0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5、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增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10、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1、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向关联方增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实现公司在超硬材料领域的布局,在巩固原有业务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公司”)于近日与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茂科技”、“标的公司”)、余国旭、龙游桦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桦茂科技增资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桦茂科技建造厂房与设备购置,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桦茂科技66.67%的股权。根据交易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桦茂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本次增资金额及桦茂科技目前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拟收购的标的公司成立时间短,投产时间不长,最近一年及一期均出现亏损,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与该交易相关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