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发行价格为27.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3.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6.7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建设期 |
1 |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 50,000.00 | 45,586.79 | 36个月 |
合计 | 50,000.00 | 45,586.79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969,741.6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6,355,612.21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际建设实施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同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对消费电子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主动控制产能建设进度。因此,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延长本项目实施期限12个月。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投资 进度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 45,586.79 | 17,996.97 | 39.48% | 2023年3月 | 2024年3月 |
本次延期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内部制度,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