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冠石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发行价格为27.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3.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6.7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1 |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 50,000.00 | 45,586.79 | 17,996.97 | 39.4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合计 | 50,000.00 | 45,586.79 | 17,996.97 | -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 2023年3月 | 2024年3月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在实际建设实施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同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对消费电子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主动控制产能建设进度。因此,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延长该项目实施期限12个月。
四、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状况的考虑,针对现有生产能力、产品结构、检测能力、研发方向及实验环境而策划的整体升级方案。项目实施后将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满足下游客户在未
来对液晶显示配件的需求,以及改善检测和实验环境,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从而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总体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为该行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同时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半导体显示器件的技术研究和工艺探索,并与京东方、华星光电、彩虹光电、夏普等国内外知名显示领域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三)项目预计收益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论分析
结合上述论证分析,公司认为“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投项目仍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故公司决定继续投资并相应调整计划进度。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但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