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1-16  冠石科技(605588)公司公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石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杨栋、杨苏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2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杨栋、马文

(五)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层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4、查看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6、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

7、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根据查阅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材料,并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保持业务、人员、资产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履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根据查阅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根据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对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对相关支付凭证、对账单进行了妥当的保管,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查阅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根据对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和部分业务人员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冠石科技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冠石科技领导和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冠石科技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冠石科技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