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宏胜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