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本人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除贵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巍
2024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