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2-15  冠石科技(6055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冠石”)系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公司本次为成都冠石信用担保金额为3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成都冠石提供的信用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信用担保年度预计已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被担保人成都冠石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向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出具《连带责任保证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冠石在《连带责任保证函》有效期内提供最高3亿人民币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本保证函项下保证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冠石、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向供应商采买设备、原材料等,公司为其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本次为成都冠石担保金额为3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成都冠石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控股股东
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91510122MA6BXBWH0F2017年9月28日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骑江路299号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骑江路299号1,500.00张建巍半导体显示器件及汽车领域配套产品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312.4439,966.67
负债总额2,859.2030,030.41
净资产10,453.249,936.26
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072.8333,050.55
净利润86.14-562.86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成都冠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证人: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就债权人与成都冠石于2024年07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内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CDGS04130077)》,如债务人在具体采购框架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足额付款,则公司保证于30天内,在最高3亿人民币的范围内无条件代为偿还债务人所欠货款及承担违约责任与债权追索费用赔偿。如果主合同另有物的担保的,则不论该等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其担保责任,而无需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担保金额:30,000.00万元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交易期限内债务人与债权人所签署的最后一笔主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延长交易期限日经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未在交易期限届满当日前(含当日)提出书面异议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也相应延长至在延长之交易期限内债务人与债权人所签署的最后一笔主合同的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因任一主合同项下履行期限届满而债权人未受清偿或按照主合同的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通知所有主合同全部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违约责任:如果保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协议要求的连带保证责任的,承担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是基于子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子公司建设发展。成都冠石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时掌控相关资信状况。成都冠石目前经营管理有序、业务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信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