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3-11-15  圣泉集团(605589)公司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召开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议案一: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6

议案二: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 8

议案三: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10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其他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8)。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

三、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唐一林先生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二)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会议提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对各项议案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公司负责人对股东质询进行解答;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议案并表决议案;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八)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25日、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1月2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议案二: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25日、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1月2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议案三: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系列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的相关制度。请各位股东审议。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