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亚娟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2022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全面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议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所制定的,该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或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