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总经理徐望先生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详情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总经理徐望先生自愿承诺:自2024年9月26日(即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2024年9月26日至 2025年3月25日),不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该部分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16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6%;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徐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上述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已于2024年9月17日锁定期届满,将于2024年9月26日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