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源创”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兴源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53号文《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208.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79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30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募投项目备案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 | 精密检测、组装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一期) | 16,066.28 | 11,400.00 |
精密检测、组装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二期) | 14,100.00 | 13,100.00 | ||
2 | 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 | Mini/Micro LED和Micro OLED平板显示检测设备产能建设 | 16,700.00 | 15,000.00 |
3 | 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 | 半导体SIP芯片分选机、测试机产能建设 | 21,000.00 | 18,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2,500.00 | 22,500.00 |
合计 | 90,366.28 | 80,000.00 |
注:“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为“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一期)”、“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二期)”、“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和“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上述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 金额(A) |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 金额(B) | 已签订合同 待支付金额 (C)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金额(D=A-B-C)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E) | 募集资金 账户节余 资金总金额 (F=D+E) |
1 | 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一期) | 11,400.00 | 10,662.59 | 291.20 | 446.21 | 97.42 | 543.63 |
2 | 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二期) | 13,100.00 | 10,123.16 | 880.29 | 2,096.54 | 266.61 | 2,363.15 |
3 | 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 | 15,000.00 | 10,206.39 | 1,898.49 | 2,895.12 | 405.09 | 3,300.21 |
序号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 金额(A) |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 金额(B) | 已签订合同 待支付金额 (C)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金额(D=A-B-C)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E) | 募集资金 账户节余 资金总金额 (F=D+E) |
4 | 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 | 18,000.00 | 13,467.87 | 1,440.25 | 3,091.88 | 475.99 | 3,567.87 |
合计 | 57,500.00 | 44,460.02 | 4,510.23 | 8,529.75 | 1,245.11 | 9,774.86 |
注1:“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总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注2: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一期)”、“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二期)”、“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和“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节余资金金额合计为8,529.75万元。同时,考虑到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上述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总金额合计为9,774.86万元。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秉持合理、有效及节俭原则,合理资源配置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节约了部分铺底流动资金和预备费的使用。
(二)优化工艺设计及供应链体系,国产设备替代
公司结合实际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募投项目设备采购进行优化,整体上节约了采购成本。一方面,部分设备供应商通过持续的工艺设计改进,实现设备自动化水平和产能效率的提升,公司基于实际生产情况,将对部分生产线采购计划进行整合,降低了部分设备采购支出;另一方面,在保证功能和性能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为增强供应链安全性、优化供应链体系,选用部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亦有效节省了部分募投项目支出。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理财收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一期)”、“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二期)”、“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和“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以上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9,774.86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程序履行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降低财务成本。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兴源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一期)”、“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二期)”、“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和“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伟 张鹏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