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49.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72.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9.88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9.8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9.83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购买的最高价为49.15元/股,最低价为23.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915.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9.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2.00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及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况。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使用专项贷款回购本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010291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