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准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天准科技(688003)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准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4,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0,930,754.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269,245.2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3313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37,264.07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13,190.66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7,097.3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287.09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012.15万元,项目结项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219.57万元(其中12,719.81万元用于年产1000台/套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检测系统及产线新建项目,故未转出),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000.1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2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51875800000729募集资金专户812,058.92-
52440000000313通知存款户5,500,000.00注1
52756700000424结构性存款户20,000,000.00注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75050122000313442募集资金专户3,684,631.6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10548901040010488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745.75注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1102181019100047460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4,231.53注3
合计30,001,667.83

注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账号52440000000313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定期通知存款利率,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账号52756700000424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结构性存款利率,以上账户与51875800000729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注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账号10548901040010488为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账号1102181019100047460为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以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6,348,885.4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33130023号)”《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2023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为12个月及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产品名称类型金额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期限

苏州银行科技城支行2022年第190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3-1-62.20%7天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29.22万元投资建设“年产1000台/套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检测系统及产线新建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机器视觉与智能制造装备建设项目节余资金16,428.48万元,主要因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719.81万元用于“年产1000台/套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检测系统及产线新建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 5447号)认为:天准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准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准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准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113,326.9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287.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329.2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839.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64%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机器视觉与智能制造装备建设项目投资概算47,500.0033,382.4133,382.41-33,382.41-100.002021.12.3149,916.08
2、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27,500.0017,104.6017,104.606,250.0613,955.95-3,148.6581.592022.12.31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4、年产1000台/套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检测系统-27,049.0327,049.038,037.039,500.79-17,548.2435.122025.06.30不适用不适用

及产线新建项目

及产线新建项目
合计-100,000.00102,536.04102,536.0414,287.0981,839.15-20,696.8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情况已在本核查意见正文“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中列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具体情况已在本核查意见正文“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中列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情况已在本核查意见正文“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中列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具体情况已在本核查意见正文“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七)”中列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具体情况已在本核查意见正文“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八)”中列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