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的核查意见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8名,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