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于会上做出相关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邰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