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孙传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6.18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孙鹏程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企业应将资金更多的用于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新方向探索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设定过高,需要进一步论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