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23  博汇科技(688004)公司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特定专利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所”)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中技所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中技所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本项目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90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武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郭忠武先生为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的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部分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中技所、中关村担保最终签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签署上述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办理赋予前述合同、文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同意公司后续可根据政策环境、监管机构以及市场需要修订、调整本项目的方案,签署、修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以及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