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批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出现离职、违纪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90分及以上的情形,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00,643股,回购价格为23.41元/股。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批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出现离职、违纪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90分及以上的情形,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6,716股,回购价格为51.3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0,962,074股变更为 450,594,71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0,962,074元变更为450,594,715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2、申报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8月13日
每个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3、联系人:潘芳勤
4、联系电话:0574-62730998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