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9  容百科技(688005)公司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京会兴验字第68000006号),审验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151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1,992,470股的出资款。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1,010,700元增加至人民币453,003,170元,总股本由451,010,700股增加至453,003,170股。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