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48,626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3年6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67,359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后续将办理415,985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3,003,170元减少至人民币452,587,185元,总股本由453,003,170股减少至452,587,185股。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53,003,170元人民币。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52,587,185元人民币。 |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3,003,17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2,587,18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上述变更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