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005 | 容百科技 | 2024/5/6 |
二、 变更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现就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变更说明如下:
原披露公告: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分
现变更为: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0点30分
三、除了上述变更事项外,于2024年4月20日以及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变更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0点 3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 | √ |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9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
议案 | ||||
9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