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运姣)

查股网  2025-04-10  容百科技(688005)公司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是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运姣,女,汉族,1963年出生。李运姣女士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系,获工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2002年获中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1987年9月至2004年9月,历任中南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和博士生导师;2004年10月至2009年10月,先后出任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访问教授、多伦多大学博士后和副研究员、安大略省过程研究中心高级冶金学家;2009年10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李运姣女士长期从事新能源材料及有色金属湿法冶金领域的相关科研工作,致力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等新能源材料的制备,以及钨钼湿法冶金领域新技术及新工艺的开发,并取得显著成果。2024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投票情况
反对(票)弃权(票)
李运姣33000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李运姣110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在任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我一直积极参与董事会下属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3300
提名委员会11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4.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三季报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我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全面向我介绍公司经营现状、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全球化战略等,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本人任期内,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期内,我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本人认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换届后,公司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我针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聘任人员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不仅是基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和全球化战略布局推进的需要,也是支持公司在战略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变革创新的有力举措。

(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增加注册资本和扩大股票流动性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在本报告期内,本人任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

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违反承诺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部门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内容。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均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调整、实施程序合法合规。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行业发展情况,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我将秉承审慎、勤勉、诚信、负责的原则,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规范运作。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运姣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