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005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O二五年四月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3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7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18议案五: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20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2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3议案八: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8
议案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
议案十: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31议案十一: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1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30日10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8层容百科技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8 |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9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1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球新能源行业持续增长,根据SNER数据预测,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总量预计894.4GWh,同比增长27.2%。若将时间维度拉长,从2017年到2024年,动力电池装机量实现了大幅攀升,2017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总量仅为59GWh,而这期间的复合增长率高达47.99%。整体来看,锂电行业作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材料行业,在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向好以及相关政策催化的大背景下,正展现出强劲且长期增长的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三元正极材料销量12万吨,逆势增长20%,全球市占率超过12%,较2023年进一步提升2个百分点,连续四年保持全球第一。
中国锂电池企业近几年正在加速向海外市场扩张。锂电企业出海经历了整体的探索,尝试性落地,再到整体配套出海,锂电企业出海日渐成熟。目前,海外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在低位,增量空间依旧庞大。公司已在全球布局中具备先发优势,通过过去两年全球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出海项目逐步落地,公司在韩国、欧洲、北美和东南亚均有布局,已建和在建产能均已匹配多位重量级海外客户需求,公司将通过与全球顶尖的电池企业开展战略、技术、供货等多种模式的合作,加速导入国内以及欧美日韩等海外市场。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全球化战略持续高效的推进,国际客户开发及产品结构优化成效显著,公司海外客户累计销量达2万吨,9系超高镍产品销量实现突破达2.7万吨,产品优势凸显。韩国一期正极产线全面达产并实现单季度盈利,深
度绑定核心客户。
前沿技术领域,公司半固态电池用超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保持稳定出货,同时,公司持续开发下一代更高能量密度的半固态电池相关的正极材料及关键材料。除了半固态方向,公司在固态电池领域的相关研发及推广工作也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包括全固态电池正极材料、全固态电池用电解质材料,以及电解质关键原料等都在进行同步开发。其中,全固态电池用超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及硫化物电解质材料得到多家海内外客户的认证,全固态电池正极材料的容量与循环性能保持领先。随着固态电池产业化速度的加快,以及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市场的高速发展,将为高镍三元材料未来的市场需求提供新的支撑点,也为公司在三元材料行业进一步提升和稳固市占率带来新的市场增量。在过去一年里,公司持续在战略制定和组织迭代上也做了创新和迭代。公司在推进全球化战略的过程中,进一步升级了自己的商业模式,提出成为“正极材料产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战略,这是新一体化战略中生态化战略的展开。制造端以正极为主业;研发向前延伸到矿冶炼、回收及矿山资源开采,向后延伸至材料电化学体系、电芯设计、电池拆解;同时,依靠全球资本运作能力的支撑,具备全产业链的开发、管理、合作能力。同时,在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上也持续迭代,公司通过未来战略室和完备事业部新体制,逐步实现组织变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为了支持全球化战略持续落地,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全球化文化适应与融合能力,加大对员工和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加速数智化转型,使公司真正构建起国际化人才团队及全球化管理平台。
通过上述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公司有信心在未来实现全球正极材料行业第一的战略目标。
二、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和董事推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白厚善先生、刘相烈先生、张慧清先生、宋文雷先生、冯涛女士、符麟军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聂昕先生、李运姣女士、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选举白厚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刘相烈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完成各专门委员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在报告期内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以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审议了52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能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增补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对公司经营、战略、财务等方面的良好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全球化战略的施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聘任总经理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聘任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完善了公司治理机构人员配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三)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切实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4年度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议案已全部执行完成。
(四)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工作0违规。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战略发布会、公开路演、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2024年,公司采用线上直播+现场&国内+国外方式召开了2次业绩说明会、4次投资者交流会及多场大型战略发布会,有效地向市场传递公司最新战略方向,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成果、经营计划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公
司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上证E互动平台由专人负责回复,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问题,为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互动平台,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走进公司。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3名独立董事均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财务、行业及人力管理等的专业知识,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严谨的独立意见,通过现场考察、与管理层沟通等形式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独立董事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经营决策,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七)培训情况报告期内,为帮助董监高及公司财务、证券等部门人员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自律意识、掌握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多种形式的学习及培训活动。2024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公司多名财务、证券、资本市场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董办人员专题学习、并购重组专题、董办信披实务等培训,组织2024年换届的新任董事和独立董事按时完成董事任职培训和后续培训,安排新任董事去主要生产基地进行现场参观以及与管理团队进行沟通交流;组织3名独立董事按时完成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进一步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四、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2025年,公司将加强董事会建设,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下属证券部作为沟通服务机构,专门负责会议议案材料编制、信息反馈等工作,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邀请独立董事对公司重点业务进行调研,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强化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
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不断加强公司治理、风险控制、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管理提升,通过多种经营策略逐步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一起,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寻找外延发展机遇;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帮助公司做强做大主营业务;积极抢占全球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海外客户占比,以韩国基地为依托,以低成本加速推进全球产能建设;继续践行“新一体化”战略,在全球范围内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链;积极推动组织与人才双重变革,迎接全球化挑战,争取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
听取: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懿清女士、姜慧女士、于清教先生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聂昕先生、李运姣女士根据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运作情况,分别向公司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懿清、姜慧、于清教、梅月欣、聂昕、李运姣
2025年4月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25项议案,议案涉及定期报告全体监事均出席历次会议。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1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明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和监事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姜慧女士、陈瑞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张明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通过对公司运作、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使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开展了调整、实施、回购注销及作废等相关事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此外,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出具核查意见。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继续加强对重大投资、内部控制、公司财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等事项的监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公司内控措施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
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的2025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备注 |
白厚善 | 董事长、总经理 | 579.6 | |
刘相烈 | 副董事长 | 210.73 | |
张慧清 | 董事、副总经理 | 114.78 | |
宋文雷 | 董事 | 10.00 | |
于清教 | 独立董事(离任) | 5.83 | 任职期间为:2024.1.1-2024.8.2 |
姜慧 | 独立董事(离任) | 5.83 | 任职期间为:2024.1.1-2024.8.2 |
赵懿清 | 独立董事(离任) | 5.83 | 任职期间为:2024.1.1-2024.8.2 |
赵新炎 | 董事(离任) | 5.83 | 任职期间为:2024.1.1-2024.8.2 |
冯涛 | 董事 | 2.5 | 2024年4月起在关联方领薪 |
符麟军 | 董事 | 4.17 | 任职期间为:2024.8.3-2024.12.31 |
梅月欣 | 独立董事 | 4.17 | 任职期间为:2024.8.3-2024.12.31 |
李运姣 | 独立董事 | 4.17 | 任职期间为:2024.8.3-2024.12.31 |
聂昕 | 独立董事 | 4.17 | 任职期间为:2024.8.3-2024.12.31 |
二、2025年度薪酬标准
根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拟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0万元。该等津贴于每年度发放。独立董事出席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
3、董事不在公司或其关联方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给予津贴,津贴不超过10万元/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
议案五: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的2025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备注 |
朱岩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0 | 在公司关联方领取薪酬 |
沈琤 | 监事(离任) | 0 | 在公司关联方领取薪酬 |
陈瑞唐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11.72 | 任职期间为:2024.1.1-2024.8.2 |
姜慧 | 监事会主席 | 4.17 | 任职期间为:2024.8.3-2024.12.31 |
张明祥 | 职工代表监事 | 34.02 | 任职期间为:2024.8.3-2024.12.31 |
陈瑞唐 | 监事 | 6.05 | 任职期间为:2024.8.3-2024.12.31 |
二、2025年度薪酬标准
根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拟定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监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
、监事不在公司或其关联方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给予津贴,津贴不超过
万元/年。
、监事出席本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
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8,284,854.38元。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70元(含税)。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714,725,470股,拟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090,435股后的股本704,635,03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714,962.9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1,411,206.9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52,126,169.8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52.7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60,714,962.9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8.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据此,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并根据2024年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15,087,554,666.76 | 22,657,274,651.38 | -33.41 | 30,122,995,13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5,910,777.62 | 580,908,514.51 | -49.06 | 1,353,229,887.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4,072,202.29 | 515,391,565.36 | -52.64 | 1,316,756,769.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401,116.89 | 1,795,379,751.91 | -70.85 | -240,981,050.0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440,667,718.62 | 8,698,065,813.64 | -2.96 | 6,964,671,593.28 |
总资产 | 24,622,978,521.33 | 24,639,096,566.49 | -0.07 | 25,660,046,343.51 |
二、财务报表分析
(一)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比例% |
一、营业总收入 | 15,087,554,666.76 | 22,657,274,651.38 | -33.41 |
二、营业总成本 | 14,667,781,460.03 | 21,664,359,342.05 | -32.30 |
其中:营业成本 | 13,576,435,854.14 | 20,712,978,367.13 | -34.45 |
税金及附加 | 56,556,002.78 | 63,964,146.30 | -11.58 |
销售费用 | 44,723,313.66 | 41,117,770.77 | 8.77 |
管理费用 | 448,053,323.30 | 421,221,399.26 | 6.37 |
研发费用 | 424,158,769.55 | 354,244,490.82 | 19.74 |
财务费用 | 117,854,196.60 | 70,833,167.77 | 66.38 |
加:其他收益 | 102,694,810.62 | 151,740,813.63 | -32.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30,260.39 | -137,338,286.33 | 不适用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比例%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07,977.40 | -49,552,157.24 | 不适用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7,951,796.45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116,008.63 | 11,861,242.04 | -227.4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506,384.58 | -266,613,248.98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3,762.26 | -215,837.62 | 不适用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9,652,122.27 | 744,398,195.62 | -42.28 |
加:营业外收入 | 6,012,925.94 | 33,567,574.76 | -82.09 |
减:营业外支出 | 5,867,029.30 | 4,703,509.46 | 24.7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29,798,018.91 | 773,262,260.92 | -44.42 |
减:所得税费用 | 101,146,049.97 | 145,671,119.87 | -30.5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8,651,968.94 | 627,591,141.05 | -47.6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5,910,777.62 | 580,908,514.51 | -49.06 |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5,209,633.01 | 584,598,202.16 | -85.42 |
七、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85 | -50.59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88亿元,同比下降33.41%,主要系公司产品售价随上游原材料价格下降调整,主营业务销量同比增长21.82%。受产品售价下降与销量上涨综合影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上半年受市场竞争加剧、原料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盈利承压,后逐渐向好,Q1-Q4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呈上涨趋势。
(二)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货币资金 | 3,630,716,415.37 | 5,797,288,756.46 | -37.37 |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 3,210,083,598.78 | 3,246,320,634.17 | -1.12 |
应收账款 | 4,581,427,216.07 | 3,740,840,696.92 | 22.47 |
存货 | 2,222,064,423.72 | 1,532,689,530.55 | 44.98 |
其他流动资产 | 647,009,726.18 | 720,203,204.12 | -10.16 |
长期股权投资 | 79,879,220.14 | 78,871,242.74 | 1.28 |
固定资产 | 7,293,625,383.29 | 6,200,968,571.37 | 17.62 |
在建工程 | 1,692,364,565.77 | 2,089,623,241.24 | -19.01 |
无形资产 | 706,115,638.04 | 656,223,471.76 | 7.6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9,692,333.97 | 576,067,217.16 | -2.84 |
资产总计 | 24,622,978,521.33 | 24,639,096,566.49 | -0.07 |
短期借款 | 211,158,460.83 | 200,134,444.44 | 5.51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8,572,592,513.99 | 8,341,099,304.98 | 2.78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1,009,458.67 | 500,442,516.68 | 311.84 |
其他流动负债 | 239,820,633.08 | 227,738,117.99 | 5.31 |
长期借款 | 4,099,681,304.66 | 4,818,565,308.39 | -14.9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51,051,577.41 | 281,332,585.87 | -10.76 |
负债总计 | 15,435,313,948.64 | 14,369,312,278.35 | 7.42 |
实收股本 | 483,029,659.00 | 484,223,588.00 | -0.25 |
资本公积 | 5,181,897,061.64 | 5,224,662,225.61 | -0.82 |
未分配利润 | 3,153,134,856.23 | 3,007,465,810.62 | 4.84 |
其他权益 | 369,602,995.82 | 1,553,432,663.91 | -76.2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187,664,572.69 | 10,269,784,288.14 | -10.5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622,978,521.33 | 24,639,096,566.49 | -0.07 |
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公司年内加大了产线建设投入,并进行了资金优化配置购买了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公司销量增长使年末应收余额相应增长;
3.存货增加主要系公司销量增长,年底按需备货所致;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长期借款根据流动性重分类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比例%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87,425,814.73 | 25,609,288,479.78 | -23.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64,024,697.84 | 23,813,908,727.87 | -19.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401,116.89 | 1,795,379,751.91 | -70.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81,291,835.48 | 1,961,093,731.32 | 296.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88,676,685.73 | 3,652,781,612.46 | 176.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7,384,850.25 | -1,691,687,881.14 | 不适用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0,078,923.00 | 5,310,254,063.50 | -35.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64,278,036.63 | 3,920,768,817.08 | 1.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4,199,113.63 | 1,389,485,246.42 | -140.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1,409,254.09 | -6,572,774.11 | 不适用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29,592,101.08 | 1,486,604,343.08 | -263.4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95,479,357.96 | 2,208,875,014.88 | 67.30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比例%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5,887,256.88 | 3,695,479,357.96 | -65.74 |
三、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公司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报告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预算编制前提条件
1.本公司所遵循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仍如现实状况,无重大变化;
2.本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等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3.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业务、原料的市场价格及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6.本公司预测期内的经营运作,不会受到人力、能源、原材料等严重短缺的不利影响;
7.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本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并无重大失误;
8.本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本公司以前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9.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1.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
2.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主要依据2024年公司各产品毛利率、2025年业务量变化情况、市场情况、2025年资金计划及2024年实际支出情况等进行的综合测算。
(四)2025年度财务预算
结合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的变化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预计2025年度销量及净利润较上年度均增长,增长速度预计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上述预算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上述财务预算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议案八: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有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目前,公司未签订未经2023年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外的担保协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
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正常、持续经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399,14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2.29%、
56.82%,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00,5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1.82%、8.1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
议案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
议案十: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已经形成境内外产业联动、国际化资产协同的格局,日常进出口贸易、外币贷款等业务日益频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和外币合同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外汇互换等外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制订了相关的制度,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为年产6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1-1期3万吨已经完成建设,1-2期3万吨尚未开工。结合目前市场需求趋势变化,以及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情况与产能情况,公司认为该项目已建成的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生产线以及公辅配套设施,在现阶段可以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需求,故本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投资规模由原年产6万吨三元前驱体调减至年产3万吨,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以支付后续项目工程款及质保金,节余1,848.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