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3元,共计募集资金112,463.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898.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564.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72.0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992.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07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 95070078801400001129 | 104,564.50 | - | 已于2019年7月15日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 95070078801400001162 | - | - | 已于2022年4月26日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 95070078801500001158 | - | - | 已于2022年4月26日销户 |
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 | 571906863310868 | - | 6,867.48 | 活期存款 |
合计 | 104,564.50 | 6,867.48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线制造扩建项目公司承诺投资金额为42,646.00万元,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为37,618.13万元,差额5,027.87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公司通过优化施工工艺、优化采购流程等方式,使部分工程和设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在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的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募集资金实现累计利息收入360.07万元等。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12,040.00万元,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为10,589.52万元,差额1,450.48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部分工程和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
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募集资金实现累计利息收入406.82万元等。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增加内外部客户的满意度,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867.48万元,均
系超募资金,上述资金结余暂存于募集资金账户,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73%,将继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1,992.4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7,452.89[注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9年:49,511.16 2020年:4,560.98 2021年:27,479.35 2022年:15,901.4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线制造扩建项目 | 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线制造扩建项目 | 42,646.00 | 42,646.00 | 37,618.13 | 42,646.00 | 42,646.00 | 37,618.13 | -5,027.87 | 2020/12/31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40.00 | 12,040.00 | 10,589.52 | 12,040.00 | 12,040.00 | 10,589.52 | -1,450.48 | 2021/12/31 |
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 | 7,245.24 | 7,245.24 | 7,245.24 | 不适用 | |||||
小 计 | 54,686.00 | 54,686.00 | 55,452.89 | 54,686.00 | 54,686.00 | 55,452.89 | 766.89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其他 [注3] | 47,306.42 | 47,306.42 | 42,000.00 | 47,306.42 | 47,306.42 | 42,000.00 | -5,306.42 | ||
小 计 | 47,306.42 | 47,306.42 | 42,000.00 | 47,306.42 | 47,306.42 | 42,000.00 | -5,306.42 | |||
合 计 | 101,992.42 | 101,992.42 | 97,452.89 | 101,992.42 | 101,992.42 | 97,452.89 | 4,539.53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452.89万元,包括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9,245.24万元[注2]2021年1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线制造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节余5,387.94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360.0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2年4月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节余人民币1,857.30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406.82万元)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2019年10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327.9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6,867.48万元,暂存于募集资金账户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四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1 | 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线制造扩建项目 | [注1] | 本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将实现项目年均收入102,5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24,453万元 | 利润总额2,301.70 净利润1,956.45 | 利润总额13,727.83 净利润11,668.65 | 利润总额15,164.81 净利润12,890.09 | 利润总额23,284.05 净利润19,791.44 | 利润总额54,478.39 净利润46,306.63 | [注2]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注1]公司产品均为定制化设备,不同设备之间的体积大小、工艺技术难度和零件数量等均差异较大,无法按照产品的台数来衡量公司的产能利用率
[注2]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线制造扩建项目达产期为三年,为募集资金到位的第2年至第4年,达产率分别为40%、70%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