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6-04-30  杭可科技(688006)公司公告

2025

股票简称:杭可科技股票代码:

688006会议日期:

2026年

股东会须知为保障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会务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十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曹骥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7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7、《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5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编制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议案二: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陈林林先生、徐亚明女士、计时鸣先生和钱彦敏先生(届满离任)基于对2025年各项工作的总结,分别编制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股东会汇报。

四位独立董事分别编制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议案三: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2025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议案四: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60,549,488.60元。为积极回报全体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财务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09,577.2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7.20%。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红利39,842,362.04元(注:实际分派金额与拟分派金额存在

0.01元差异,系因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精确至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分派按人民币最小计价单位逐户四舍五入计付产生尾差所致),于2025年

日实施完毕。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共计140,051,939.27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8.02%。如在本方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同时,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2026年中期经营情况等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中期分红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并由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具体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议案五: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议案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全体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议案适用日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的津贴

独立董事2026年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全体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会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全体董事的薪酬标准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由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议案七: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杭可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仪器”)增资1.79亿元,对应杭可仪器的整体估值为1.7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杭可仪器约51.00%股权,杭可仪器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议案八: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议案九: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

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

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议案十: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附件一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杭可科技是全球一流的集销售、研发、制造、服务为一体的新能源锂电池化成分容成套生产设备系统集成商,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各类电池充放电设备、测试设备、物流设备及相应配套软件系统,为韩国三星、韩国LG、韩国SK、大众、比亚迪、亿纬锂能、国轩高科、欣旺达、珠海冠宇、远景动力、丰田等国内外知名锂电池制造商配套供应各类锂电池生产线后段系统设备,是目前国内极少数可以整机成套设备出口并与日本、韩国等主要锂离子电池生产商紧密合作的后处理设备厂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99,677.15万元,较2024年度上升0.52%。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锂电池行业整体需求复苏,公司持续加快设备验收及回款进度,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累计审议46项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报告期内,董事会具体召开及决策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1月20日1、《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3月21日1、《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1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14、《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7、《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8、《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9、《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20、《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委员组成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8月28日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6、《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1月21日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董事会贯彻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执行或实施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或授权办理的事项,使股东会的决议得到全面落实,公司董事会依法务实高效执行,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勤勉地行使相关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独立董事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的编制工作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举办了2024年度科创板电池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接听投资者专线电话、回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问题等方式,回应投资者关切,与投资者保持畅通交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平等权利。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组织领导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以更高质量发展、更充足的信心迎接挑战和机遇,科学决策,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努

力争创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一)持续优化治理结构,筑牢公司发展根基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紧跟监管政策导向,紧密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全面优化与升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透明度与公信力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秉持诚信、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此外,公司将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与交流,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读性,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和谐稳定合作关系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通互信,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同时将投资者关注点及时反馈管理层,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决策提供有力依据。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力争实现各方的良性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全面提升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高度重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各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知识,进一步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附件二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审计程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

“我们审计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可科技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2,996,777,149.822,981,154,434.540.523,931,719,031.47
利润总额374,674,870.31337,477,716.5911.02910,981,72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372,073.65326,336,354.3412.88809,090,50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5,238,035.15310,863,339.0311.06790,576,616.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5,980,671.62169,270,578.29606.55214,965,877.63
2025年末2024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3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91,802,469.255,164,798,090.894.405,119,064,450.08
总资产10,916,123,520.459,769,475,574.6011.7410,224,758,500.85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996,777,149.82元,较2024年度上升0.52%。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锂电池行业整体需求复苏,公司持续加快设备验收及回款进度,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3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5412.961.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5412.96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0.5111.761.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96.35增加0.64个百分点17.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56.05增加0.50个百分点17.1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068.63增加0.43个百分点6.19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916,123,520.45元,同比上升

11.74%;负债总额为5,524,321,051.20元,同比上升11.97%。资产负债率为50.61%。资产负债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4,901,143.780.043,318,338.140.0347.70主要系本期众泰股票价格有所上涨
应收票据198,435,059.031.8274,768,516.000.77165.40主要系本期收回以前年度货款
应收款项融资97,561,433.240.8916,649,074.050.17485.99主要系本期收回以前年度货款
预付款项106,924,477.470.9837,550,117.900.38184.75主要系期末为新项目备货,预付货款较多
其他流动资产58,269,045.450.535,920,050.570.06884.27主要系本期收到预付款较多,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增加
使用权资产351,259.280.00-100.00主要系本期租赁房屋减少
其他非流动资产23,806,310.000.2253,773,626.280.55-55.73主要系质保期1年以上的质保金余额减少
短期借款50,600,000.000.467,460,020.440.08578.28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贴

、2025年公司利润实现及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996,777,149.822,981,154,434.540.52
营业成本2,147,036,742.542,047,340,862.944.87
销售费用96,672,933.2169,640,839.7638.82
管理费用179,819,153.78193,119,311.09-6.89
财务费用-131,740,576.47-84,068,419.58-56.71
研发费用271,574,178.64257,146,092.325.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5,980,671.62169,270,578.29606.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362,845.20-102,933,125.27-9.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95,269.97-227,471,998.1482.9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验收项目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成本随收入小幅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人员奖金、差旅费、招待费等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冲回的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收益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等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建智能工厂项目及购买土地等支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红金额少于上期所致。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在总结2025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6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如下财务预算:

现未到期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43,840,005.980.4031,722,475.940.3238.20主要系预提奖金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127,860,013.731.1788,187,086.640.9044.99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增加
递延收益56,229,008.490.5239,911,270.420.4140.89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14,929,091.50-0.144,530,095.900.05-429.55主要系外币折算变动所致

1、营业收入:2025年开始国内外锂电行业客户需求回暖明显,2025年下半年开始,国内市场储能订单需求明显提升,2026年度完成最终验收计划确认收入较去年相比预计增长。

2、销售费用: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市场营销,执行市场推广策略,海外、国内市场并重。

3、管理费用:公司将进一步推进体系内精细化管理,控制管理费用支出。

4、研发费用:公司会继续加大对研发的投资,随着公司全球研发战略的继续推进,研发费用会继续增长。

5、投资收益:由于公司自身销售规模扩大,可用于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总额将有所增加,对应的投资收益将比2025年有所增加。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