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增补暨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9  光峰科技(6880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增补暨专门委员会成员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升级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宁存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次增补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宁存政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增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1、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宁向东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将满6年,汤谷良先生、宁向东

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鉴于上述独立董事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汤谷良先生、宁向东先生将按照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谷良先生、宁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汤谷良先生、宁向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汤谷良先生、宁向东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菡女士、梁华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陈菡女士、梁华权先生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菡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升级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健全ESG管理体系,提升ESG管理能力,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董事会将其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升级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工作职责。

四、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及召集人
战略与ESG委员会李 屹(主任委员)、余卓平、宁存政
审计委员会陈 菡(主任委员)、陈友春、梁华权
提名委员会陈友春(主任委员)、梁华权、李 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华权(主任委员)、陈 菡、宁存政

上述调整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宁存政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选举通过陈菡女士、梁华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调整后的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存政先生个人简历宁存政先生,男,1958年10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物理博士学位。宁存政先生长期从事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的研究,创造多项世界纪录和领先成果,系国内外半导体纳米激光及器件领域领军人之一、白光激光的发明者。现任深圳技术大学讲席教授、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兼职教授。宁存政先生曾任美国国家航天航空总署AMES研究中心任资深科学家,创建并领导纳米光学研究组,后任纳米技术项目负责人。2006年任日本东京大学固体物理研究所ISSP访问教授。2006年起任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电机系终身教授及该校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系兼职教授。2013年在德国柏林工业大学、清华大学等任访问教授。2012年入选国家级高端人才,2014年起任清华大学电子系长聘教授,2018年创建清华大学国际纳米光电子学研究中心,并任首任主任。2016年荣获《科学中国人》年度人物。2023年入选深圳市鹏城孔雀计划A类人才。宁存政先生系国际电子电气工程师学会会士、美国光学学会会士、国际电磁科学院和美国国家发明家科学院成员。宁存政先生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宁存政先生未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宁存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菡女士个人简历陈菡女士,女,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厦门市跨国企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曾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纳龙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助理,美国西伊利诺伊大学访问学者。陈菡女士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菡女士未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陈菡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华权先生个人简历

梁华权先生,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注册税务师。现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正领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北进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专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梁华权先生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梁华权先生未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梁华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