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光峰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578.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9,421.51万元,另减除发行相关费用3,174.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6,24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6,247.0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5,452.3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974.9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4,363.7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69.70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9,816.1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6,644.60 | |
结余转出[注1] | E | 5,200.2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F=A-D1+D2-E | 17,875.3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G | 17,875.35 | |
差异 | H=G-F | - |
[注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161.6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5,200.2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305964)已于2023年5月17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2
日和2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募集资
金专户变更,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行尚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110301013200460256 | 21,662,564.48 |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 4403040160000272027 | 5,717,290.68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22214229013 | 373,522.34 | 超募资金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755916160310618 | 100.16 | 超募资金,证券账户余额100.16元 |
合 计 | 27,753,477.66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 期末余额 | 理财起息日 | 理财到期日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10596) | 29,0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10597) | 50,0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253期 | 72,000,0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3月27日 |
合 计 | 151,00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3.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9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9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023年度,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7天通知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理财起息日 | 理财到期日 | 期限(天)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3019期 | 18,000.00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 90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26335) | 3,700.00 | 2023年1月3日 | 2023年4月4日 | 91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26336) | 4,800.00 | 2023年1月3日 | 2023年4月4日 | 91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4407期 | 15,000.00 | 2023年4月1日 | 2023年6月28日 | 88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78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SZ04628) | 4,800.00 | 2023年4月11日 | 2023年6月28日 | 78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理财起息日 | 理财到期日 | 期限(天)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78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SZ04627) | 3,200.00 | 2023年4月11日 | 2023年6月28日 | 78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4431) | 2,200.00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0月10日 | 102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4430) | 4,900.00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0月10日 | 102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689期 | 11,300.00 | 2023年6月29日 | 2023年9月27日 | 90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384期 | 7,900.00 | 2023年9月29日 | 2023年12月28日 | 90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07813) | 2,200.00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12月26日 | 75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07811) | 4,900.00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12月26日 | 75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10596) | 2,9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90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10597) | 5,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90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253期 | 7,2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3月27日 | 89 |
通知存款 | 7天通知存款 | 5,161.67 | 滚存 | 2023年5月17日 | - |
合 计 | 103,161.67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为通过加大对激光显示技术研究领域和产品性能测试领域的软硬件投入,购买先进设备,招聘高素质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水平;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实现公司各部门之间、公司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信息传输、交换和处理的无缝衔接,强化信息透明度,增强对上下游资源的管理力度,从而实现采购、物流、销售之间的快速反应;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4.股份回购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89元/股(含本数,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价格),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69%,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9,377,297.59元,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
3.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5,380.20万元,“研发支出”项目调增5,380.20万元。
4.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6,500.0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6,500.00万元。
5.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均调整为2025年3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光峰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光峰科技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6,247.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63.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816.1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1]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未变更 | 31,300.00 | 31,300.00 | 31,300.00 | 27,931.11 | -3,368.89 | 89.24 | 2022年12月 | 28,780.04 [注2] | 否[注3] | 否 | |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 | 未变更 [注4] | 28,400.00 | 28,400.00 | 28,400.00 | 13,581.31 | 22,218.30 | -6,181.70 | 78.23 | 202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未变更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782.44 | 4,189.48 | -2,810.52 | 59.85 | 202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注5] | 未变更 | 33,300.00 | 33,300.00 | 33,300.00 | 33,539.50 | 100.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股份回购[注6] | 不适用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1,937.73 | -62.27 | 96.89 | 2022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其他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4,247.08 | 4,247.0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106,247.08 | 106,247.08 | 102,000.00 | 14,363.75 | 89,816.12 | -12,423.3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总部大楼建设因项目施工地质条件复杂建设进度放缓,该项目需在公司总部大楼建设完工后才能大规模投入使用,因此延缓项目实施进度。 2.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因公司总部大楼主体仍在建设中,导致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尚不具备。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161.6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5,200.2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305964)已于2023年5月17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
[注1]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3月;
[注2]本项目以投资前后的增量销售收入作为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标;
[注3]“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预计效益为新增产量13.5万台/年,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已达标;公司实际产量随市场需求情况而变动,受供应链紧张、国内外宏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产量未实现目标新增产量;
[注4]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6,500.0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6,500.00万元;
[注5]项目期间,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理财收益合计239.50万元,均已投入项目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251463)已注销完毕,该项目结束后账户所产生的利息1,418.11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6]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注7]受相关管理办法及银行操作要求限制,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归还;
[注8]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