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光峰科技(688007)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 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9 号》,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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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要求执行。除此 变更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按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原有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