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关于股东股票实物分配完成的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票实物分配完成的公告
股东上海临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股东上海临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信息一致。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股东拟进行股票实物分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原则同意公司股东上海临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临理”)通过占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额度的方式向投资者实物分配公司股票,上海临理计划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307,780股(根据公司当时总股本测算,比例不超过0.64%)向其投资者进行股票实物分配,并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上海临理部分合伙人名下(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实物分配”)。
2023年4月25日,上海临理进行首批股票实物分配,将其持有的公司3,653,888股股份非交易过户到其部分合伙人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实物分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023年7月25日,上海临理将其持有的公司另外3,653,892股股份非交易过户到其部分合伙人名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临理已将持有的公司7,307,780股股份全部非交易过户到其部分合伙人名下,本次股票实物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海临理股票实物分配的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临理提供的《关于股票实物分配结果的告知函》以及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临理已将持有的公司3,653,892股股份非交易过户到其部分合伙人名下,过户手续已于2023年7月25日办理完毕。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上海临理本次股票实物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临理本次股票实物分配非交易过户情况如下:
序号 | 股票过出方 | 股票过入方 | 过户数量(股) | 股份性质 | 占用减持额度 |
1 | 上海临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金浦临港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8,823 | 无限售流通股 | 占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额度,合计占公司总股份的0.64% |
2 | 上海临港智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4,291 | |||
3 | 宁波钰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4,481 | |||
4 | 西藏派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923,114 | |||
5 | 广州隆玺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2,975 | |||
6 | 上海永徽隆启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975 | |||
7 | 上海理成贤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15,899 | |||
8 | 上海澜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84,671 | |||
9 | 上海同煤齐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30,779 | |||
10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2,962 | |||
11 | 扬州理成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46,810 | |||
合计 | 7,307,780 |
本次股票实物分配完成后,上海临理仍持有公司14,424,34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股票实物分配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十二个月内,本次股票过入方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2、上海临理本次股票实物分配非交易过户事宜具备足够的集中竞价减持额度,未违反其相关承诺。
3、本次股票过入方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临理在《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3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