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XD澜起科(688008)公司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崇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2023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19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

予)进行相应调整。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4元/股调整为24.1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30元/股调整为29.7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杨崇和、Stephen Kuong Io Tai 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5、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8)。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