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7  澜起科技(6880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虹桥迎宾馆(虹桥路1591号)6号楼 2楼群贤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5
普通股股东人数1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69,131,0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69,131,0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485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48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崇和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 董事李荣信先生因公务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傅晓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9,066,60299.988749,0040.008615,4410.0027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9,066,60299.988749,0040.008615,4410.0027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9,066,60299.988749,0040.008615,4410.0027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9,066,60299.988749,0040.008615,4410.0027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9,082,04399.991449,0040.0086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03,299,66999.990349,0040.0097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278,167,1071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168,192,3631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122,722,57399.960149,0040.0399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24,748,83299.99961000.000400
通股股东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97,973,74199.950148,9040.0499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90,914,93699.983249,0040.016800
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90,914,93699.983249,0040.0168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至议案6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议案1-5已获出席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6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除关联股东外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 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陈晓纯、蔡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