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9月2日,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内部对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其与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列入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2024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 事 会 |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