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与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拟将其持有的19,617,5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20.8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8%。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4,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2.14%,国资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270,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6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8%。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拟将其持有的19,617,5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
让方式以20.8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8%,转让价款总计408,632,525元(大写:人民币肆亿零捌佰陆拾叁万贰仟伍佰贰拾伍元整)。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均受同一控制人福建省国资委控制。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信息集团 | 34,000,000 | 22.14 | 11,270,369 | 7.00 |
国资公司 | 0 | 0 | 19,617,500 | 12.18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公司上市时的总股本153,581,943股为基数计算;
2、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86,256股,减持后持股32,477,590股,持股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20.17%;
3、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24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89,721股,减持后持股30,887,869股,持股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19.19%;
4、2023年12月5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17,500股,减持后持股11,270,369股,持股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7.00%;
5、上表部分数据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 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717397615U |
法定代表人 | 卢文胜 |
注册资本 | 1523869.977374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0-09-07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
经营范围 |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 |
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福建省国资委持股100%。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782188289J |
法定代表人 | 李少宏 |
注册资本 | 570611.05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5-12-16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86号国资大厦18-20层 |
经营范围 | 接收、管理、处置省属企业清产核资中认定的核销资产,剥离的不良资产以及企业破产、关闭、清盘的剩余国有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出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收购,债转股与阶段性持股;受托处置及经营管理实物性资产、股权资产;咨询服务;对渔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环境治理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拍卖;对外贸易,贸易代理;初级农产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材、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职业中介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福建省国资委持股10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5日,公司股东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 本次股份转让数量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1.75万股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乙方名下,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2.18%。
(二)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系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标的股份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转让前后标的公司中的国有权益不减少。现以目标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福光股份股票收盘价的80%,即
20.83元/股,转让股份数量1,961.75万股,转让价款总计408,632,525元(大写:
人民币肆亿零捌佰陆拾叁万贰仟伍佰贰拾伍元整)。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集团、国资公司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