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2人,监事李寅彦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