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
688010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19日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7
议案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
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1
议案五: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7
议案六: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9
议案七: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31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32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34议案十: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5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36
议案十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9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1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42
议案十六: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3议案十七:关于补充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4
议案十八:关于补充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5
议案十九:关于补充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4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公司盖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15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提名并选举会议监票人、计票人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10、《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1.0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11.0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1.0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1.04、募集资金用途
11.05、决议的有效期
11.0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补充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补充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补充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科学决策,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整体而言,全球经济增长动能偏弱,国内外有效需求不足;非定制产品市场,安防、车载等光学行业产能持续释放导致产业链价格竞争加剧,电子消费品需求回暖;定制产品市场,客户需求逐步恢复,项目进度有效推进。面对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公司坚持科技引领、稳健经营,聚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两用技术”融合的发展道路,基于核心技术优势形成丰富的产品系列,蓄力下一代产业技术变革,积极布局海内外市场,通过精益运营、降本增效、数字化生产管理,不断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破冰求进,业绩扭亏为盈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38.98万元,同比增长5.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9.4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同步推进定制、非定制产品业务,强化多元化竞争优势。定制产品业务上,公司进一步提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加大成本控制优势,提高批产项目收入金额,实现营业收入14,635.64万元,同比增长113.26%,创历史新高;非定制产品业务上,公司积极拓展应用市场,打造全场景产品矩阵,其中光学元件及其他实现营业收入8,399.78万元,同比增长7.95%。
本年度公司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并严格执行成本控制: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4.38%,改变下滑趋势,显著回升,较上年增加4.60个百分点,其中定
制产品收入大幅增长促使产品结构中高毛利率产品的收入占比提高,非定制光学镜头毛利率提高至19.64%,较上年增加8.52个百分点。本年度在收入、毛利上升的同时,公司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30.33%,较上年减少1.27个百分点;期间费用中,除折旧摊销、股份支付费用外的费用总额较上年同比下降1.90%。
(二)持续创新,助力可持续发展2024年,公司持续夯实创新底座,全力推进技术与产品创新,加快领先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迭代,布局“储备、开发、量产”阶梯式技术平台,努力构建覆盖当下、中期、远期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技术创新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1、储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及国家重大需求,公司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为长期发展储备核心技术,构建未来技术护城河。
(1)“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高海拔地区科研及科普双重功能-米级光学天文望远镜建设”项目,成功攻克大口径镜片超精密加工的工艺难点,已完成镜片和结构件的加工和检测,完成产品装配,目前进入调试阶段。
(2)“多光谱共光路光学系统研发”项目顺利推动研发成果转化,完成多光谱共口径多视场镜头、离轴三反双光双视场光学系统的设计并交付样机;完成离轴三反三光多视场光学系统的设计,有效增大通光量,提高成像质量。
(3)“A研发项目”完成设计、调试及技术固化等任务书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4)“基于微透镜聚能效应的高性能红外探测器研发”项目,完成微透镜阵列结构模具高一致性超精密切削原理与工艺的研发,微透镜精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开发: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及经济主战场,公司核心技术及产品持续进步,为中期发展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1)持续开发、升级星载系列光学镜头及系统,完成低轨卫星项目光学方案设计;参与深空探测项目,完成方案设计;为长征十二号新型运载火箭研制箭载高清摄像镜头,助力首飞成功。
(2)“复杂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方面,完成超小型化大倍率中波红外变焦镜头的设计,可应用于无人机等领域。
(3)“小型化定变焦非球面镜头的设计及自动化生产技术”方面,完成6
亿像素拼接定焦镜头的设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完成中继镜镜头的研制并小批量交付,该镜头为双远心光路系统,具有大靶面、低畸变、小场曲等特点,填补国内空白,可应用于半导体设备领域;完成玻塑架构低畸变超广角镜头设计,实现视场角130°及4K像素,同时成像低畸变,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完成小型化两组元变焦镜头设计,变焦倍率提升到4.5倍以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采用三组元架构,完成大通光、大像面的变焦镜头设计,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与国内头部科技企业合作,研制塑胶非球面变焦镜头,实现40mm大口径,PV<1.5μm,该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4)“精密及超精密加工技术”方面,硅材料非球面加工工艺,实现加工口径200mm,面形精度<0.5μm,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突破反射镜加工工艺,完成离轴抛物面的设计、加工及检测,加工口径100mm,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可见光微透镜阵列最小单元实现30μm以下,可有效准直并收敛光路,该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千量级微流道的加工一致性达0.002μm以下,在新能源供给系统中起到关键流量输出平衡的作用;为国内知名企业机器人项目,研制激光雷达反射镜片,并通过产品验证。
(5)投影光机领域,成功开发下列行业先进产品的核心元器件及加工、装配、检测工艺:uLED智能投影灯(车载智能大灯、车载投影、工业及商业投影领域,行业创新技术方案)、高亮度LCD投影光机(家用智能投影领域,大幅度提升产品性价比,行业独家技术)、Micro-LED彩色投影光机(AR眼镜领域)。
3、量产:面向经济主战场,公司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完善产品线。
(1)完成小凸轮红外变焦镜头的研制并批量交付,该镜头可实现整机重量减轻20%,可应用于无人系统、机载、舰载、车载等领域。
(2)成功开发便携轻量化投影光机、超短焦三色激光投影光机的核心元器件及加工、装配、检测工艺,并实现量产。
(3)光学元件方面,拓展新领域并实现量产:为无人机双目彩色VR眼镜提供元件;为无人机项目提供激光雷达的反射镜片、接收镜片。
4、荣誉及知识产权
2024年公司继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积极应对技术迭代风险,研发费用率达10%以上,获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中国产学研合作促
进会认定)等荣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995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518项,2024年新增授权专利153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全面彰显公司的创新实力。
(三)双轮驱动,深化业务布局定制产品业务上,紧跟下游客户需求恢复,加大业务力度,大客户数量及金额均较上年增加,其中无人系统相关产品收入增量明显且产品线由可见光拓展至红外载荷;成功中标某边海防项目,负责生产含镜头、相机控制模块、激光测距组件的光电系统。
非定制产品业务上,公司深入挖掘应用市场,打造全场景产品矩阵,2024年车载镜头、红外镜头、机器视觉镜头、光学元件等营业收入均较上年增加。公司自主研发的车载镜头收到5份开发定点通知,并顺利通过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验厂。红外镜头方面,无人机相关产品收入显著增加,同时顺利布局车载领域并完成送样。2024年应用MicroLED技术的AR眼镜投影光机销售量较上年翻两番,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四)加强国际交流,加速创新突破
2024年,公司发挥德国子公司InnovisionGmbH的桥头堡作用,加强与欧洲光学企业的合作,通过派遣技术人员、商务代表等方式,增进彼此了解,分享经验和知识,建立互信和合作关系,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引进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并布局医疗、激光、摄影、摄像相关应用市场,客户涵盖相关领域的国际头部企业。
(五)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运营管理
2024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治理层与经营管理层的协同性持续加强,同时公司以制度建设和流程优化为抓手,梳理并完善内控体系,推动公司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深度融合。本年度,公司持续优化运营管理,紧紧围绕“提质降本增效”开展业务:提质方面,通过客端品质、来料品质、研发质量、量产质量、客诉质量等供应链精细化管理与生产工艺标准化升级,有效降低产品不良率和客户投诉率;降本方面,推行成本管控,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增效方面,优化业务流程并加速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能力,人均产值同比提高达10%。此外,公司开展跨部门“自主改善”专项工作,激发全员创新活力,累计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669项。
(六)实干有为,扛起社会担当公司以“责任驱动发展”为理念,系统性推进社会责任实践,构建协同发展的价值生态。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环保方面投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主动投身公益、慈善,向固原市原州区红十字会、原州区教育局、原州区中心敬老院、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福建省红十字会捐款捐物,获得“福州市红十字人道金质奖章”、“宁夏原州区红十字会荣誉证书”,关注教育公益事业,为福建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提供捐赠,尽己所能贡献力量,以上共计34.6479万元;关爱员工,扩建员工活动中心进一步满足员工休闲、娱乐、运动等需求,为员工赋能,协助员工获得“2023年度福建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12项省级、市级、区级荣誉;助力乡村振兴,吸纳招用贫困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助其脱贫。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全体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就涉及的公司定期报告、员工持股计划、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换届选举等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研讨、审慎决策,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会后经营管理层严格按董事会决议进行了规范落实。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 2024年1月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 2024年2月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 2024年2月1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4、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 2024年3月1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 2024年4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0、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8、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1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 2024年7月3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 2024年8月2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4、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 2024年10月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 2024年10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 2024年12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大会(含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履职情况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高效决策,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均按要求进行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科学决策,审慎监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预算、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构、换届选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任财务总监相关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五)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及重大事项等公告67份。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通过公告、电话咨询、上证e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报告期内,公司拍摄了2023年年报短视频并披露于上证e互动平台,帮助投资者更加立体、深入地了解公司,提升年报内容可理解性;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9日、9月6日、11月15日举行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的了解,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同时,公司认真对待和讨论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耐心答复投资者来电、来函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5年,公司将坚持科技创新,同时坚持双轮驱动战略,大力推动定制产品、非定制产品业务,聚焦数字化、智能化对光学技术与产品提出的新需求,把握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质生产力建设等机遇,深化产业链布局,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科技创新,巩固竞争优势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政府工作任务指出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光学镜头及系统作为连接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桥梁,已成为智能制造的核心部分之一,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公司将立足核心技术,继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不断实现技术突破,巩固在技术上的竞争优势。
1、重点推进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
(1)“高海拔地区科研及科普双重功能-米级光学天文望远镜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完成项目验收,实现国内在米级大视场透射式望远镜研制方面的突破,为我国下一代望远镜的大视场改正技术奠定坚实的基础,满足我国在天文观测、国家空天安全观测方面的望远镜研制需求。
(2)“多光谱共光路光学系统研发”项目工作计划:推动研发成果转化,实现离轴三反三光多视场光学系统的样机交付,完成用户应用示范。
2、加快产品升级、优化工艺技术
(1)持续开发航天系列光学镜头及系统,完成深空探测项目样机交付。
(2)低轨卫星项目:可见光方案交付样机并实现量产;短波红外方案完成设计并生产样机。
(3)与国内知名科技企业联合研发激光通讯相关产品,完成镜片加工、结构设计以及调试。
(4)参与地基望远镜项目,协助我国自主建立天球时空基准,服务航天活动、深空探测等需求。
(5)精密及超精密加工方面,优化离轴抛物面技术,实现加工口径200mm,可应用于机载、舰载、车载、无人机等吊舱装备;开发大口径非球面模压工艺,实现PV<1μm,且形状拓展至柱面及锥面,可应用于激光器、激光雷达等领域。
(二)夯实基本面,抢抓新兴发展机遇
公司将加大定制产品业务力度,进一步提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能力,保障收入快速增长;深耕非定制产品业务,聚焦拳头产品,提高市场份额和高端产品
占比,提升毛利率水平,并积极把握“出海”机遇,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同时,深化高端技术产业布局,聚焦红外热成像、机器视觉、医疗、光学超精密加工等高端产品以进口为主的领域,抢抓新兴发展机遇。
(三)推进精益制造,持续降本增效公司将从生产流程、检测设备、员工技能、原材料质量以及客户反馈等模块推进精益制造升级,提升工艺能力,持续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以成本管控为指引推进精益运营,强化成本管控能力,努力实现运营成本全方位下降;优化内部管理流程,精简组织架构,提高运行效率,激发组织活力,持续降本增效。
四、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提升公司的治理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二: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决议 |
1 | 2024/2/19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光者2号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 2024/3/1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3 | 2024/4/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4 | 2024/4/2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5 | 2024/7/30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6 | 2024/8/2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4、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 2024/10/9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8 | 2024/10/25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还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务行为,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审核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相应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及了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交易及价格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公司内控执行及内控评价报告的审核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经营需要,及时制定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监事会对制度制定程序及内容进行监督。内控相关制度制定完成后,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根据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规要求,公司将在2025年度内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将配合公司做好取消监事会及后续交接工作。在内部监督机构完成调整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的监督职能,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19日议案三: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四: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62,138.98 | 58,718.78 | 5.82 | 78,096.96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60,934.29 | 57,860.11 | 5.31 | 77,67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9.40 | -6,827.45 | 不适用 | 2,928.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02.23 | -6,760.74 | 不适用 | 603.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4.40 | 7,370.62 | -19.89 | 6,048.0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9,929.14 | 171,326.24 | -0.82 | 179,188.36 |
总资产 | 257,062.07 | 260,823.54 | -1.44 | 280,976.76 |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的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定制产品业务回暖,定制产品收入大幅提升,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及毛利分别增加7,772.93万元、3,056.65万元;公司改善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效率,非定制光学镜头毛利率19.64%,较上期增加8.52个百分点,毛利增加2,636.50万元;
2、公司参股企业业绩提升,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增加3,308.90万元;
3、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其他研发项目获得政府支持,公司政府补助增加1,943.78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04 | -0.429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04 | -0.429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91 | -0.4256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5 | -3.89 | 增加4.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9 | -3.85 | 增加1.7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34 | 11.00 | 减少0.66个百分点 |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说明: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减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较上年提升,主要原因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货币资金 | 29,147.51 | 22,170.13 | 31.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22.85 | 24,286.43 | -56.67 |
应收票据 | 2,617.80 | 2,444.46 | 7.09 |
应收账款 | 32,876.61 | 27,872.32 | 17.95 |
应收款项融资 | 739.81 | 543.24 | 36.18 |
预付款项 | 483.16 | 177.78 | 171.77 |
其他应收款 | 3,368.52 | 752.43 | 347.69 |
存货 | 35,615.10 | 32,289.65 | 10.30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6.90 | 1,467.62 | -20.49 |
长期股权投资 | 23,256.51 | 23,643.90 | -1.6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217.00 | 6,479.00 | 11.39 |
固定资产 | 90,526.73 | 99,590.72 | -9.10 |
在建工程 | 1,275.03 | 279.78 | 355.73 |
使用权资产 | 1,029.37 | 1,616.37 | -36.32 |
无形资产 | 3,306.33 | 3,445.59 | -4.04 |
长期待摊费用 | 7,102.06 | 6,743.24 | 5.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22.26 | 3,748.28 | 17.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88.53 | 3,272.59 | -27.01 |
资产总计 | 257,062.07 | 260,823.54 | -1.44 |
截止2024年
月
日,公司资产总额257,062.07万元,较年初减少
1.44%,主要情况如下: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9,147.51万元,同比增加
31.47%,主要原因系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及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0,522.85万元,同比减少
56.67%,主要原因系本年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
739.81万元,同比增加
36.18%,主要原因系本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客户的销售金额增加;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483.16万元,同比增加
171.77%,主要原因系光电系统业务预付材料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368.52万元,同比增加
347.69%,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参股公司股权的款项暂未收回;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275.03万元,同比增加
355.73%,主要原因系因经营需要增加装修及自动化设备;
(
)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1,029.37万元,同比减少
36.32%,主要原因系本年终止租赁部分厂房。
(二)主要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短期借款 | 47,232.57 | 50,825.30 | -7.07 |
应付票据 | 558.03 | 672.69 | -17.05 |
应付账款 | 13,217.74 | 10,079.20 | 31.14 |
预收账款 | 20.77 | 20.62 | 0.75 |
合同负债 | 746.94 | 425.24 | 75.65 |
应付职工薪酬 | 1,436.32 | 1,423.95 | 0.87 |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应交税费 | 433.79 | 205.24 | 111.36 |
其他应付款 | 331.39 | 213.98 | 54.8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99.44 | 1,654.49 | 286.79 |
其他流动负债 | 355.66 | 191.58 | 85.64 |
长期借款 | 10,876.00 | 17,770.79 | -38.80 |
租赁负债 | 665.07 | 1,031.98 | -35.55 |
预计负债 | 47.51 | 47.18 | 0.70 |
递延收益 | 4,265.82 | 4,038.64 | 5.6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0.09 | 420.16 | -47.62 |
负债合计 | 86,807.14 | 89,021.04 | -2.49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86,807.14万元,较年初减少2.49%,主要情况如下:
(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3,217.74万元,同比增加31.14%,主要原因系本年采购量增加;
(2)合同负债期末余额746.94万元,同比增加75.65%,主要原因系红外业务预收货款增加;
(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433.79万元,同比增加111.36%,主要原因系上年度受税收优惠政策影响,应交增值税金额较低;
(4)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331.39万元,同比增加54.87%,主要原因系出售追光者1号持股计划股权,待退回员工股权款;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6,399.44万元,同比增加286.79%,主要原因系银行长期借款期限变化;
(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355.66万元,同比增加85.64%,主要原因系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7)长期借款期末余额10,876.00万元,同比减少38.80%,主要原因系长期借款余额减少及期限变化;
(8)租赁负债期末余额665.07万元,同比减少35.55%,主要原因系本年终止租赁部分厂房;
(9)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20.09万元,同比减少47.62%,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借款。
(三)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2,138.98 | 58,718.78 | 5.82 |
营业成本 | 47,186.66 | 47,090.74 | 0.20 |
销售费用 | 946.97 | 1,223.68 | -22.61 |
管理费用 | 8,839.60 | 8,244.90 | 7.21 |
财务费用 | 1,515.28 | 1,289.45 | 17.51 |
研发费用 | 6,428.06 | 6,461.84 | -0.52 |
情况说明如下: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定制产品业务回暖,定制产品收入大幅提升;高端电子消费品对玻璃光学元件的需求扩大,造成光学元件销售收入上升。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无显著变化。(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不断强化成本控制,导致销售费用减少。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固定资产增加,折旧费用增加;本期股权支付费用增加。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贷款利息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无显著变化。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4.40 | 7,370.62 | -19.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70.09 | 6,552.29 | 70.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57.54 | -5,905.95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上升,定制产品回款周期较长,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长期资产投入较上年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年偿还贷款支付的现金增加;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增加。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五: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预算编制说明本预算报告是在假设国家政策、市场环境、信贷政策等宏观因素在2025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并对公司2025年度业务拓展计划、人员储备、资金筹集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5年度业务模式及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9、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三.2025年度主要经营目标
1、预计实现营业收入:9-10亿元。
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00万元。2025年,公司将融合科技、实业及金融等各方面力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争取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增强盈利能力,保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六: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94,015.76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029,995.2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
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60,561,57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2,734,732股后股本157,826,846股,以此拟派发现金红利8,996,130.22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94.76%。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026,126.2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9,022,256.5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11.02%。
2、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该次持股计划人员对应认购股数1,011,050股,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则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158,837,896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则为9,053,760.07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5.36%。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七: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八: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拟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并制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人民币:万元) |
何文波 | 董事长、总经理 | 64.59 |
唐秀娥(离任) | 副董事长 | 50.27 |
何文秋 | 董事 | 32.13 |
侯艳萍 | 董事 | 43.31 |
倪政雄 | 董事 | 24.13 |
何凯伦 | 董事 |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不领薪 |
江伟 | 董事 | 36.37 |
吴飞美 | 独立董事 | 6.00 |
罗妙成 | 独立董事 | 6.00 |
郭晓红 | 独立董事 | 6.00 |
合计 | 268.80 |
注:
1、上表所列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
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额外领取董事津贴,2024年度基本薪酬在2023年度基本薪酬标准的基础上下调30%。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人(税前),按季度发放。
三、其他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九: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拟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并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
注:
1、上表所列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
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额外领取监事津贴,2024年度基本薪酬在2023年度基本薪酬标准的基础上下调30%。
二、2025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三、其他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19日
姓名 | 职务 | 薪酬(人民币:万元) |
陈海珠 | 监事会主席 | 43.27 |
李海军 | 职工代表监事 | 31.51 |
马科银 | 监事 | 32.06 |
合计 | 106.84 |
议案十: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在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22.9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2.0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40.28万元(含税),专项审计费用为10.6万元(含税),审计费用与2024年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在不超过预计审计费用2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一: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二: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三: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四: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五: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六: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七: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补充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及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八: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补充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九: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补充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及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