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过户,于2024年11月4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流通股转让过户手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光光电”)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股份捐赠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日,康为民先生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书》,为回馈母校、推动母校人才培养,康为民先生向基金会捐赠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本次捐赠股票占新光光电总股本的
5.82%。
二、股份捐赠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康为民先生的通知,康为民先生与基金会的非交易过户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康为民先生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44,65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6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本次股份捐赠过户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一)康为民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康为民
康为民 | 合计持有股份 | 50,474,000 | 50.47 | 44,654,000 | 44.6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474,000 | 50.47 | 44,654,000 | 44.6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
金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5,820,000 | 5.8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5,820,000 | 5.8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本次股份捐赠过户后康为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康为民
康为民 | 44,654,000 | 44.65 | 实际控制人。 |
康立新
康立新 | 5,677,093 | 5.68 | 实际控制人;康为民与康立新系兄妹关系。 |
林磊
林磊 | 2,017,364 | 2.02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康立新之子。 |
合计
合计 | 52,348,457 | 52.35 | —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捐赠过户登记完成后,康为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348,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捐赠过户登记完成后,基金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82%。
3、本次股份捐赠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相关股东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