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 月23 日、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 份》的规定,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增强 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0,000股股票用途由“股 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变更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 续。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000,000股变更 为99,5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0,000 元变更为99,5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效证明文 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 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 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 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 12:30-16:40)
2、申报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4、邮政编码:150080
5、联系电话:0451—58627230
6、联系邮箱:zqb@xggdkj.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信件 封面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 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