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年10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10月19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