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3 证券简称:天臣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7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7,923,45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7,923,45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1.400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1.400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望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田国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7,904,390 | 99.9602 | 19,069 | 0.0398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7,904,390 | 99.9602 | 19,069 | 0.0398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普通股 | 47,904,390 | 99.9602 | 19,069 | 0.0398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7,923,45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423,000 | 98.6776 | 19,069 | 1.3224 | 0 | 0.0000 |
2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23,000 | 98.6776 | 19,069 | 1.3224 | 0 | 0.0000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1,423,000 | 98.6776 | 19,069 | 1.3224 | 0 | 0.0000 |
4 |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 1,442,06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强、李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