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医疗: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13 | 证券简称:天臣医疗 | 公告编号:2023-034 |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48,355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18,355股,预留授予部分30,000股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金文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可归属数量(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首次授予归属情况 | ||||
1.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田国玉 |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2,014 | 604 | 30% |
杨彩红 | 董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 | 10,000 | 3,000 | 30% |
2. 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共36人) | 382,502 | 114,751 | 30% | |
二、预留授予归属情况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共10人) | 100,000 | 30,000 | 30% | |
合计 | 494,516 | 148,355 | 30% |
注:1、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田国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4日和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田国玉女士和杨彩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田国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杨彩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据此对激励对象名单中的职务信息进行相应更新,前述激励对象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作调整。
2、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首次授予部分归属38人,预留授予部分归属10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32号),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3年6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38名激励对象缴纳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787,677.75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81,155,600.00元,股本仍为81,155,600.00元。
2023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特此公告。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