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4-30  交控科技(6880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1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六: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24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 26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7

议案九: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表决。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5月10日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7.01关于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2关于与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3关于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4关于与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5关于与北京交通大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6关于与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7关于与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8关于与北京京投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9关于与北京乐码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10关于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11关于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12关于与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13关于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尚需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根据《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个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各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一: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整体发展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463.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8.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22%,总资产571,334.24万元,同比增长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9,132.20万元,同比增长1.37%。公司研发费用投入28,142.0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6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11%,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76个百分点,研发人员为44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23.97%。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合同签订新增总金额27.21亿元,其中信号系统工程项目新增合同签订总金额20.17亿元(含2022年中标项目在2023年签订合同5.68亿元)。截止2023年底,公司共承担31个城市,累计2,520公里的信号系统项目建设,业务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区域。2023年公司高质量交付轨道交通线路7条。

二、 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股东大会决策执行

公司已建立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享有平等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其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认真执行了决议,切实有效地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序号日期届次会议议案
12023年4月2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3年11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2023年12月20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序号日期届次会议议案
12023年4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与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4.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14.01关于与北京交通大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02关于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03关于与北京埃福瑞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04关于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05关于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序号日期届次会议议案
14.06关于与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07关于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08关于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组织架构变更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2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1.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3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6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2.关于推举董事邓爱群女士代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3.关于推举副总经理王伟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42023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8.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1关于新增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2关于新增与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3年10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开展《盾构智能化施工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开展《高安全SIL4级站台门全系统成套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序号日期届次会议议案
72023年12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2.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 关于新增与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 关于新增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3 关于新增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4 关于新增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5 关于新增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6 关于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合作研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7 关于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合作研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3年1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

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责,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对相关议案均按要求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为公司的经营运行、战略投资、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对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其中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符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

三、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三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二期归属2023年,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9月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工作,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向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归属共计42.8928万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归属共计30.8352万股,进一步激发了员工工作热情。

(二)内部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最新政策要求,修订完善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制度也均已审议通过。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述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机构等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共计111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和年度利润分配等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严格履行披露义务的前提下,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在官方网站公示了公司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便于投资者通过上述途径与公司沟通;充分利用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路演会议、邮箱等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积极互动,听取投资者的声音,耐心解答投资者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并将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构建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桥梁。

(四)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有序推进

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与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促使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五)积极回报股东,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2023年4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7,943,462股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0元(含税),合计分红69,539,080.94元。

(六)加强董监高培训

2023年,公司认真做好董监高的外部与内部培训工作,培训主题涉及ESG工作、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科创板公司规范运作制度及典型案例、科创板监管形式及发现的重点问题等多方面内容,使董监高通过及时学习掌握新法规、新知识、新政策、新要求,切实增强董监高的履职尽责能力,从而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四、2024年工作重点

2024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督促管理层做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资本市场以及投资者的需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夯实公司风控基础,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2023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二: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135号),会计师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变动 幅度(%)
营业收入199,463.86246,769.82-19.17
营业利润12,552.6126,525.31-52.68
利润总额12,240.8926,347.81-53.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98.7922,949.49-61.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91.8318,703.58-85.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41.41-6,000.81不适用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571,334.24561,836.921.6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49,132.20245,759.411.37
股本18,868.0718,794.350.39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1.22-61.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1.21-6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1.00-8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29.71减少6.0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7.91减少6.8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4.1112.35增加1.76个百分点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

1、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71,334.24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69%。其中:流动资产为423,287.95万元,较上年年末下降1.66%;非流动资产为148,046.29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2.68%。

年末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74.09%,较上年年末下降2.52个百分点,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25.91%,公司整体资产结构健康合理。

2、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年末增长的原因如下:

(1)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持续投入,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合计较上年有所增长;(2)依据项目执行进度,部分工程项目进入交货集中期,但还未验收导致存货增加。

(二)负债情况

2023年末,公司总负债为308,487.30万元,较上年年末上升0.74%。其中:

流动负债为284,511.71万元,较上年年末上升1.59%,非流动负债为23,975.59万元,较上年年末下降8.38%。

年末流动负债中,应付账款较上年年末有所增加是流动负债增长的主要原因,应付账款增加是由于本期部分工程项目进入交货集中期导致备货增加,但尚未与供应商结算所致。

年末非流动负债中,本年支付房屋租金减少租赁负债从而导致非流动负债的减少。

本年年末资产负债率53.99%,较上年年末下降0.52个百分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良好。

74.09%25.91%本年年末资产比重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76.61%23.39%上年年末资产比重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三)净资产情况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262,846.94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2.83%。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9,132.20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1.37%,资本公积145,511.33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0.94%,未分配利润75,315.19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60%。主要原因为:(1)本期公司收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导致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

(2)公司当年盈利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

(四)经营成果状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463.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8.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22%,主要原因为:

(1)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2020年、2021年中标金额较前期均有所降低,按照公司业务特点,上述两年的中标项目相关收入主要将在合同签订之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确认,使得2023年度的信号系统总承包业务收入较上年度降低;

(2)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出现延期,收入确认进度减慢;

(3)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但公司期间费用属于公司为了维持日常经营和保持科技创新的必然支出,不随收入的波动同比例变化,其降低幅度小于收入的降低幅度。

(五)现金流量状况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41.41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1)为了维持现金流的稳定,公司加大回款力度,同时采用多种结算方式及合理利用信用期,减少采购现金支出;(2)公司采取开源节流措施,相应的职工薪酬及日常经营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节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和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基础上,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现将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三: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议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人(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监事,不领取任何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六: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背景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各银行综合授信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25亿元。

二、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具体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25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合计不超过14.30亿元,其余均为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授信方式均为信用方式,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序号授信银行名称授信额度(万元)说明
1工商银行60,000.00
2招商银行68,500.00其中3亿元为成都交控轨道科技有限公司使用、1500万元为北京大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2000万元为广西交控智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使用、5000万元为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使用
3平安银行50,000.00
4华夏银行50,000.00
5光大银行81,000.00其中,1000万元为北京大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6中国银行60,000.00
7浙商银行3,000.00其中,1000万元为北京大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2000万元为成都交控轨道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8交通银行30,000.00
9农业银行30,000.00
10兴业银行31,000.00其中,1亿元为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使用、1000万元为北京大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11浦发银行30,000.00其中,1亿元为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使用
序号授信银行名称授信额度(万元)说明
12中信银行30,000.00其中,1亿元为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使用
13成都银行33,000.00全部为成都交控轨道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14齐鲁银行16,000.00全部为山东交控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合计572,500.00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事项之日起一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为规范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整体发展与生产经营确定的目标,依据《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四: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国家和行业宏观经济政策,并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对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按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三)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四)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五)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六)公司经营所需的上游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及下游客户项目实施进度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七)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预算编制依据

(一)根据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市场开拓计划、投资计划、各项目交付进度,以及公司整体经营目标,预计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目标为21.7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标为0.2亿元。

(二)成本费用主要依据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所需投入资源等情况进行的综合测算或预算。

(三)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等考虑了公司2024年预计可获得的政府补助及捐赠支出等。

三、确保财务预算实现的措施

(一)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严格进行目标绩效管理,同时,聚焦主航道,继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力度,进一步开拓业务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持续规范财务管理,通过完善成本控制体系和制度,增强全员成本控制意识,以达到降本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资金和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强化财务管理,建立成本控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的预警机制,降低财务风险,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四、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九: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五。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五: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通过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2023年4月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9.01关于与北京交通大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2关于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3关于与北京埃福瑞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4关于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5关于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6关于与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7关于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序号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9.08关于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3年4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8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8.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1关于新增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2关于新增与北京京投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年10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开展《盾构智能化施工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开展《高安全SIL4级站台门全系统成套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2023年12月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关于新增与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2 关于新增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3 关于新增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4 关于新增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5 关于新增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6 关于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合作研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7 关于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河北京
序号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合作研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3年12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均积极出席上述会议,通过对相关会议资料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对会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和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合规经营、财务活动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日常沟通、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渠道,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和重大项目决策信息,全面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情况、表决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规范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重点加强财务合规性、真实性监督,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审阅财务报告、列席有关会议、与经营层及相关部门沟通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做到全面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监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相关方案有利于公司拓展经营业务,提升公司业务附加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发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内控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办事,认真履行

职责,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始终保持独立性。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加强督促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