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9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9月28日到期,为保持本次发行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拟将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9月28日。除延长
上述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其授权期限将于2023年9月28日到期,为保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4年9月28日。除对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一及议案二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