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心脉医疗(688016)公司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O二三年九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7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利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7日 下午14:00

2、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博先生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

数量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5日和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9月28日到期,为保持本次发行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拟将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9月28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将于2023年9月28日到期,为保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4年9月28日。除对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