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0月23日通过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蓝脉”)在外周静脉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和服务活动,满足日常经营等发展需求,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用自有资金向上海蓝脉提供2,7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借款事项之日起5年。资金使用费将根据实际借款天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上海蓝脉的股东由公司及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澄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澄皓管理”)构成,其中澄皓管理持有上海蓝脉35%股权。员工持股平台澄皓管理因其自身资金原因,不具备对上海蓝脉提供同比例借款的能力。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的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