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6  乐鑫科技(688018)公司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6月29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2)。截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7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000股,并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截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9,674股,占公司总股本80,731,207股的比例为0.55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3.90元/股,最低价为73.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61,462.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7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珏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11,423股,同时因股权激励完成公司股票归属登记共计6,849股,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8,272股;高级管理人员邵静博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4,000股,同时因股权激励完成公司股票归属登记共计3,589股,累计增持公司股票7,589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回购股份提议人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累计减持1,812,756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49,674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