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1  乐鑫科技(688018)公司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

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 SWEEANN(张瑞安)先生《关于提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TEO SWEE ANN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TEO SWEE ANN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TEO SWEE ANN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078.9724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66.67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3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TEO SWEE ANN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TEO SWEE ANN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TEO SWEE ANN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03)。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